案情简介:上诉人广东顺德凯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雷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唐树东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顺德区人民法院(2014)佛顺法民四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原审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和技术开发合同关系错误,原审法院认定凯雷公司每月固定时间向唐树东支付的款项属于工资,凯雷公司存在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且唐树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凯雷公司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2012年8月,因知音厂新建厂房,原告胡志军被老乡周同旺叫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林岳工业园知音厂工地做工,在该工程项目中,知音厂是发包人,电白四建公司及其佛山分公司是承包人,袁志义是分包人,周同旺本人也是与原告一起工作的,是带班人,2013年6月1日晨6时30分,原告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不慎踩空,坠落地面摔伤,后经周同旺通知袁志义,由袁志义之子袁志远将原告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并垫付了部分医疗
基本信息审理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案 号:(2011)佛南法民一初字第5005号案件类型:民事案 由:劳动合同纠纷裁判日期:2011-07-14法 官:黄婉君审理程序:一审原 告:李霞被 告:佛山市南海区博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金铭威陶瓷有限公司原告代理律师:毛志亮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被告代理律师:谢晓阳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文书性质:裁定文书正文当事人信息原告李霞,女,1966年9月29日出生,汉族
基本信息审理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案 号:(2011)佛南法民一初字第5003号案件类型:民事案 由:劳动合同纠纷裁判日期:2011-07-14法 官:黄婉君审理程序:一审原 告:雷国俊被 告:佛山市南海区博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金铭威陶瓷有限公司原告代理律师:毛志亮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被告代理律师:谢晓阳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文书性质:裁定文书正文当事人信息原告雷国俊,男,1970年1月24日出生,
案情简介:原告梁海群于2009年9月2日进入被告处工作,从事灯饰装配工作,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工资1500元,一直以来从没间断,属于全日制员工。被告一直没与原告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2013年1月7日,被告要求原告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由于此合同与本人之前的工作待遇相差甚远,大幅降低了本人的待遇,本人要求按原来的待遇签订全日制无固定期用工合同,但被告不同意并立刻解雇本
案情简介:原告潘群妹于2009年6月2日进入被告处工作,从事灯饰装配工作,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工资1500元,一直以来从没间断,属于全日制员工。被告一直没与原告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2013年1月7日,被告要求原告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由于此合同与本人之前的工作待遇相差甚远,大幅降低了本人的待遇,本人要求按原来的待遇签订全日制无固定期用工合同,但被告不同意并立刻解雇本
案情简介:原告江长英于2008年2月22日进入被告处工作,从事灯饰装配工作,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工资1500元,一直以来从没间断,属于全日制员工。被告一直没与原告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2013年1月7日,被告要求原告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由于此合同与本人之前的工作待遇相差甚远,大幅降低了本人的待遇,本人要求按原来的待遇签订全日制无固定期用工合同,但被告不同意并立刻解雇
案情简介:原告周缎于2007年11月7日进入被告处工作,从事灯饰装配工作,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工资1500元,一直以来从没间断,属于全日制员工。被告一直没与原告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2013年1月7日,被告要求原告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由于此合同与本人之前的工作待遇相差甚远,大幅降低了本人的待遇,本人要求按原来的待遇签订全日制无固定期用工合同,但被告不同意并立刻解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