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5年9月27日14时55分许,区纪滔驾驶赣B×××××号轻型厢式货车与行人赵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赵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赵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区纪滔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翟兰芝赵成群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伦永江。后被告伦永江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二、第三项,依法对事故责任重新作出认定,并判决伦永江在本次事故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2015年10月11日20时55分许,被告谢泽民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顺德区伦教伦常北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经世纪路伦常路口时,遇原告饮酒(经检验,送检的血液中要检出乙醇成份)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潘永秋、梁杰贤)沿世纪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双方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原告、潘永秋、梁杰贤三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梁庆昌遂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基本信息审理法院:佛山市顺德区人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刘奎麟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欧迪轩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遂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若干元及利息等。基本信息审理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 号:(2016)粤03执3478号案件类型:执行裁判日期:2016-10-20合 议 庭 :陆山、刘轶、杨伟军审理程序:其他文书性质:裁定文书正文当事人信息申请执行人:刘奎麟
案情简介:原告系交通事故受害者,被告张宗彩系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司机、车辆登记所有权人,被告平安财险系肇事车辆投保单位。2015年8月17日16时30分许,张宗彩驾驶粤BXXXX号小型轿车沿盐田区环梅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万科中心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引起车辆失控导致该车车头与路边的行人雷石花及右侧路肩发生碰撞后,车辆向前滑行再与人行横道内的行人雷雪姣和陈忠芬发生碰撞,造成雷石花、雷雪姣、陈忠芬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情简介:2015年8月17日16时30分许,张宗彩驾驶粤BYXXXX号小型轿车沿盐田区环梅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万科中心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引起车辆失控导致该车车头与路边的行人雷石花及右侧路肩发生碰撞后,车辆向前滑行再与人行横道内的行人雷雪姣和陈忠芬发生碰撞,造成雷石花、雷雪姣、陈忠芬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9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盐田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张宗彩对本次事故负全责,
案情简介:原告受伤后于2015年8月17日被送至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仍在治疗中,截至2015年10月8日,医疗费共计189878 29元,其中,原告自行支付医药费110000元,被告张宗彩为原告垫付医药费48000元,尚欠医院医药费31878 29元。遂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不服原审判决,提出撤销(2015)深盐法民一初字第75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并改判;二、判令各方合理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等
案情简介:2015年8月29日,被告潘关兴驾驶其所有的粤SXXXXX号小轿车与原告李跃勇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在东莞市大朗镇内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原告李跃勇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被告潘关兴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李跃勇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李跃勇遂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潘关兴基本信息审理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案 号:(2016)粤1972民初4344号案件类型:民事案 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裁判日期:2016-0
案情简介:2015年10月31日00时55分许,被告梁永浩驾驶粤x/hb839号小型轿车沿325国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经18km+500m(顺德区伦教绿雅园林对开)时,追尾碰撞前方由原告冯建国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搭乘冯某甲、岑芳),造成两车损坏及冯某甲、岑芳、原告冯建国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遂原告冯建国遂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梁永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等基本信息审理法院:佛山市顺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