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案情简介:原告苏冠平诉被告金坤(系个体工商户东莞市万江德高机械厂经营者)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于2014年6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
案 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裁判日期:2014-06-16
审理程序:一审
原 告:苏冠平
被 告:金坤
原告代理律师:
被告代理律师:
文书性质:裁定
当事人信息
原告:苏冠平,男。
委托代理人:谢晓阳,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锡涛,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金坤,男,系个体工商户东莞市万江德高机械厂经营者。
委托代理人:何勇,广东凯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婷,广东凯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冠平诉被告金坤(系个体工商户东莞市万江德高机械厂经营者)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于2014年6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其民事诉讼权利的自由处分,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苏冠平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328元,本院减半收取为1664元,由原告苏冠平负担,另退回原告苏冠平1664元。
审判人员
审判长黄运祎
审判员涂林宗
代理审判员谢保明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书记员袁苍